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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大宋的智慧(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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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打土豪,分田地

  憨牛咧开血盆大口,呲着白牙向云峥笑了一下,然后就一只脚踩着达鲁汗的脖子,来回碾两下,达鲁汗的脖子就软的如同面条一般的带着脑袋左右晃荡。

  七窍流血的脸上布满了震惊之色,他到死都不相信云峥会这样对待他这样的一位射雕手。

  憨牛拎着达鲁汗的脚脖子,见一辆拉满尸体的马车过来,随手就把达鲁汗丢上了马车,然后在身上擦擦手去追赶已经走远了的云峥。

  不论是吴杰还是赵旉,疑惑是李东楚,他们以及自己的部下都已经失去了继续追击敌人的力量。

  郎坦,梁辑,孙大志三人带着部属出了铜头关继续向奉圣州方向前进,目的就是了扫荡周围的小县,逼迫耶律乙辛和自己决战,只要死死地咬住耶律乙辛,其余的大军就会一窝蜂的赶过来,在平坦的奉圣州将耶律乙辛撕咬的一块肉都不剩。

  姜哲留下来守卫铜头关,云峥,文彦博,王安石陈琳这些高官都在铜头关内休养。

  还要等候从雁门关送过来的各种补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各种炮弹和火药,粮秣在攻破铜头关之后又缴获了一批,暂时并不不缺少,这一带已经是辽国的产粮地,即便是没有缴获,大军也自然能从周边的县乡里收缴到足够的粮食。

  坚壁清野在这一带没有意义,这时候辽人薄弱的基层统治缺陷就暴露无遗,云峥屯兵铜头关之后,地方上的那些豪族,就已经押运着粮草来到铜头关,并且说明,这些粮食是今年的赋税。

  王安石笑眯眯的来者不拒,不但亲自带着一干账房先生亲自入账,还给那些豪族开具了税单,甚至连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减免的赋税都折算在里面了。可谓公平至极。

  等到豪族离开之后,王安石就匆匆的来找云峥,掀开帘子见云峥正在观看一张巨大的海图,好几处明明是海水的地方,却用红笔醒目的标示出,蓬莱,方丈。瀛洲的名字。

  云峥见王安石进来了,就了无痕迹的将海图上的幕布垂了下来。端起茶壶给王安石倒茶。

  “介甫兄不在府衙收夏税,来我帐中何事?”

  王安石心惊肉跳的把目光从蒙着幕布的海图上转过来,喝了满满一杯茶水之后才道:“豪族可恶!”

  云峥笑道:“人家敲锣打鼓的给你把赋税送过来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你云家敢把自己封地附近的赋税全部收上来送到官府吗?”

  “不成,可能会被陛下问罪,封地是封地,人是人,我享受土地上的产出,对封地上。或者封地附近的百姓没有管辖权。”

  王安石咳嗽一声道:“如今那些没有封地的豪族却把附近所有百姓该缴纳的赋税给老夫送过来了。”

  云峥知道,大宋王朝最重视的就是县治!这表示皇权可以一竿子插到底,里长,村长,族长则是最基础的权力来源,但是县令绝对需要保持对地方上绝对的掌控力度的,在这一点上。没有什么道理好讲。

  大宋前些年之所以流寇不断,造反不绝,最主要的原因就来自地方豪族和县令之间的较量之后的后遗症,如果再加上灾害侵袭一下,百姓造反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辽国在地方豪族的事情上选择了逃避,他们掌控着州府。对下面的小吏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很自然的,地方小吏自然就会由豪族子弟来担任,对他们来说,只要每年收到足够的赋税就好,至于底层百姓所受的苦楚,他们选择视而不见。

  大宋不同。他们最注重的就是县一级的治理,在大宋,一个知县官位虽然卑微,但是能量极大,因为他有直接上书内阁的权力,而那些比他官职还要大的辅助官员,却没有这个殊荣。

  王安石就是从县令起步走到今日位置上的,所以他刚才说的话,已经毫不掩饰自己的愤怒了。

  云峥把王安石拖出军帐,指着到处走来走去晒太阳的军卒道:“看谁不顺眼就带着他们去砍,谁要是不听话就带着他们去砍,要是觉得人手不够就去找赵旉,找吴杰,找李东楚,他们都能给你凑点人后,必要的时候你连火炮都能牵出去轰击豪族的堡垒。

  只要不来骚扰我就成,我最近很忙,只要是别人能决定的事情,就不要来烦我。”

  “两军交战正酣,你身为主帅玩物丧志是为那般?”

  “谁玩物丧志了,没见我正在看军图?就在刚才,我还处理了涿鹿县李常送来的密报,这事很重要。”

  王安石还待说话,云峥却已经进了军帐。

  苏洵背着手从王安石的面前已经溜达过三遍了,王安石叹口气道:“明允,有什么话就说,难道还要老夫求你不成?”

  苏洵笑道:“这主意不是我的,人家要待价而沽,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在介甫兄面前多晃荡两下喽。”

  “什么主意?对付谁的?”

  “对付豪族的,介甫兄不想听听?”

  “说!”

  “先说价码。”

  “谁要的价码?”

  “唐州知府李常!”

  “他想要什么?”

  “他想主持此事,介甫兄不得插手!”

  等王安石从头到尾听完苏洵的讲述之后,他额头上的汗水就噼里啪啦的往下掉,身上薄薄的衣衫已经被汗水湿透了,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嘴巴张的如同掉在沙滩上的鱼。

  “打土豪,分田地?”王安石艰难的从嘴里吐出这六个字。

  苏洵把手里的折扇潇洒的收回来,用折扇敲着桌面道:“李常在奉圣州已经游走了半年之久。

  这半年,他几乎踏遍了整个奉圣州的土地,如果说咱们大宋有谁熟悉这片土地的话,非此人莫属。

  李常以为,燕云地的豪族已经自成体系,有了自己的一套运转的方式,不论谁过来,想要把这里治理成大宋其它州县,都是徒劳的。”

  王安石点点头道:“李常的这番见解还是鞭辟入里的,不负他游走奉圣州半年。

  但是,老夫只想知道,他如何分别豪族中的好人和坏人?一样米养百样人,不可能所有的豪族都罪不可赦!”

  苏洵从王安石的桌子上取过一张白纸,和一张写满字的纸张平铺在王安石的面前道:“介甫兄,你喜欢在那张纸上作画?”

  “自然是白纸!”

  “那就是了,这张纸上的字也不知道是谁写的,笔力虬劲,挥洒自如,算得上是上上之选。

  字是好字,但是它阻碍了介甫兄在上面作画,因此,我们就需要把这张写满字的纸张重新变成一张白纸!”

  王安石喝口水压压惊道:“李常的意思是不论好坏把豪族全部除掉?”

  苏洵笑道:“刚才大将军不是告诉介甫兄了吗?铜头关里面的兵力你可以调动,如果您可以打下一座堡垒将堡垒里的财富分一部分给百姓,你说百姓将会如何待你?”

  王安石叹口气道:“如果李常打下一座堡垒,分了一部分财物给百姓,那么百姓就会纷纷效仿,他们会自发的组织起来去攻打豪族……这样一来,豪族虽然会被清除掉,燕云十六州恐怕也会变成血流漂杵的地方啊。”

  苏洵笑道:“这里本来就是地狱,洋河水上至今还漂流着上万具的尸体。

  介甫兄只有把燕云地彻底的磨成平地,才好在上面种庄稼,这里的百姓也才会安心的接受我大宋的教化!”

  “此事谁来做?”

  苏洵敲敲桌子道:“李常啊,是他提出来的,自然是他来做,人家做好这件事之后就会带着燕云百姓的仇恨回东京飞黄腾达了,介甫兄趁机介入安民,在这里施行你的变法报复。

  两全其美之事,介甫兄何乐而不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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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六章 心如铁石

  苏洵回到了云峥的中军大帐低声道:“王介甫没有表示同意,也没有表示反对,没有给我一个确实的回答。”

  云峥笑道:“没有回答就是回答,没有阻拦就是在纵容,他已经同意了。“苏洵忧虑的道:“云峥,你觉得这样做可行吗?”

  云峥坐下来,双手抱着小腹道:“可行,一定可行的,甚至会产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态势。”

  苏洵闭目沉思了片刻之后道:“在老夫看来人类道德还有一条根本的原则,就是勤劳俭朴所以,勤劳俭朴成为所有民族共同的美德,我华夏一族更把这种美德作为传家宝代代相传。

  勤劳俭朴带来勤劳致富,所以《尚书》云:天道酬勤。

  老夫不否认一部分豪族起家的时候依靠的就是血腥的压榨和剥削,但是还有想当一部分人依靠的是勤劳致富起家的。

  老夫对于豪族并无好感,因为他们贪得无厌,在取得一定的政治上的优势之后,就完全变成了囊虫,依附在百姓的身上吸血过活。

  可是事实上,燕云地的百姓并没有能力去当小吏,他们也不追求去当小吏,在燕云地,孩子上学堂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不是他们的爹娘供不起,而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先生去教。”

  云峥瞅着苏洵道:“你觉得那些百姓天生就该被那些垄断了教育资源的豪族们统治到永远?”

  苏洵叹息一声道:‘其实我大宋和燕云地别无二致,百姓中想要出一个可以当官的读书人可谓凤毛麟角,更多的还是读书人家出读书种子,熏陶的作用很重要。”

  云峥笑着拍拍桌子道:“其实你是在担心人心的崩坏。所谓的打土豪分田地,在本质上与杀人抢劫并无分别,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几个强人拉帮结伙摸黑打劫就是土匪,是罪恶,一旦由官府牵头去做这样的事情就成了正义。

  你担忧的是,假如罪恶与正义那么容易转换,正义还有意义吗如果官府鼓动穷人杀富人,那官府这样的行为必然成为邪恶的人行恶的冠冕堂皇的借口。

  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没有时间,尤其是我没有时间慢慢地通过教育去孵化人心。更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和燕云的豪族们斗智斗勇。

  目前最大的锤子在我手里,我宁愿用锤子狠狠地砸过去,将燕云地彻底的砸成一片平地,当任何阻碍都变成粉末状的时候,你想让她变成什么模样,它就会成为什么模样。”

  苏洵倒吸了一口凉气道:“你非要这样做吗?你只要夺下燕云。然后远遁海外就是了,干嘛要做这么恐怖的事情?”

  云峥笑道:“人活在世上总要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所谓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我已经成了这个模样了,为什么不做的彻底一点呢?

  杀富人分财产,只能给穷人带来一时短暂的富裕,甚至还谈不上富裕,几家富人的财产分给众多的穷人,根本分不到多少,其实还是贫穷,而且很快变得更加贫穷。

  这样做扼杀了勤劳致富的天理,也就助长了人性好逸恶劳的劣根性,而且还会助长了人性的邪恶。

  穷人们就会养成不思进取的惰性,只会企望再来杀富人分财产,分到财产吃光了,再到另一个地方杀富人分财产把天下所有富人都杀光了,最后还是没有让他们变富裕,相反却变得更加贫穷,更加邪恶。”

  苏洵打了一个哆嗦道:“你明明知道会产生这样的后果。为什么还要去做?”

  “因为狼性,你发现了没有,不管是西夏人,还是辽人,或者是女真人,他们都把抢劫当做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来做,唯有我们,只有抢劫的心思。却不会付诸于行动。

  这样的心态在接下来的天下大变之中,恐怕捞不到什么好处,我既然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就不得不未雨绸缪。

  给他们留下一片很大的土地,在给他们留下一颗抢劫的心思,然后我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海上当我的海盗。

  我要用我毕生的生活实践告诉这片土地上的人,抢劫可以成为巨富,可以成为王侯,也可以成为盖世无双的英雄!

  唯有这样他们才能守住自己的故土。并且可以向外扩张,唯有这样。这个族群才会在将来的日子里,永远站在最上风的位置上。

  既然我华夏一族已经领先了世界上千年的时间。为何不再继续领先数千年?”

  苏洵一眼不发的离开了云峥的军帐,心情非常地不好。

  云峥自己孤身一人坐在中军大帐里喃喃自语道:“拳头打过来的时候要知道还击啊,不能总是跪地求饶啊。

  女真一族的野心已经不小心被我唤醒了,勃勃见识过东京的繁盛,见识过什么样的生活才是人过得生活,所以他的野心已经根本无法遏制了,我即便是杀了他,也会祸患无穷!

  女真一族过后,更加恐怖的孛儿只斤一族又会盛起,老子不知道自己给这个世界到底带来了什么,既然被人家称之为军神,就不能不给那些绝望的人留下一点遗产……

  杀戮,平复,继续杀戮,然后继续平复,几次三番之后这片被鲜血浸染了土地上才会沾满华夏的气息,才会成为永远都不被分割的一部分。名将嘛,不就是用来保证天下一统的吗?”

  李常正在一条隐秘的小路上纵马狂奔,胸中充满了雄心壮志,在燕云地奔走了半年之久,自己终于找到了快速收复燕州的办法。

  收复燕州难度不在辽国,而在本地的百姓,如果这里的百姓真的希望回归故土,只需要揭竿而起,身受两路大军夹击下的辽皇唯一能走的路就是回到荒凉的草原上去,继续去放牧自己的牛羊。

  没有请动孔远达一起来奉圣州,这让李常有些失落,不过孔远达已经开始负责联络孔颜两家留在这里的人手,只要自己开始在奉圣州动手,相信很快,燕州就会变成一片狂乱的疯狂之地。

  当这里的百姓将自己百年以来受到的侮辱引起来的愤怒发泄过之后,他们就只会剩下最深沉的软弱,到时候只要官府稍加引导,大地就会重新归于平静。

  即便是这条非常隐秘的小径上,也是人来人往,无数的豪富之家带着自己的财富和家眷,匆匆的离开奉圣州。

  李常怜悯的看着这些人,只觉得他们就是一只只待宰的肥羊,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这些肥羊会被大宋宰掉,还是被已经山穷水尽的辽皇宰掉,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在马屁股上抽了一鞭子,只要自己的速度够快,就能留下足够多的肥羊。

  小路上不时地会出现辽军溃兵,他们肆无忌惮的在这条小路上抢劫,奸淫,杀人,不到三十里长的小路上,李常已经发现了至少十几宗这样的事情。

  那些正在进行的,亦或是已经结束的杀戮,对李常来说都是家常变饭,这些人的生命根本就不足以让他停下脚步,带着自己强壮的亲卫去替天行道。

  溃兵们也知道李常这样的队伍招惹不起,所以两方都非常有默契的赶路或者继续自己的杀戮。

  一个婴孩被一位已经绝望的母亲抛到了李常的身上,她的上身已经,一个丑陋的辽兵正在用力的拉扯她。

  李常习惯性地接住婴孩,皱着眉头瞅瞅那些辽兵,跟随在李常身后的亲卫们就立刻扣动了强弩的扳机,十几个辽兵很快就倒在血泊里。

  李常跳下战马,将婴孩还给那个妇人道:“之所以救你们,是因为我带着孩子不方便,能走就赶紧走吧,不要去找辽皇,你们该去你们的故乡,这里马上就会发生更加恐怖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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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七章发怒的江湖人

  妇人茫然的接过孩子,嘴上哆嗦着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是一柄锋利的短刀却从婴孩的襁褓下狠狠地刺了下去。

  李常是一个文官,他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脸上还带着居高临下的笑意,小腹上却传来一阵剧痛。

  大叫一声朝后倒去,他的亲卫立即将强弩对准了场地中的妇人和仅剩的几个富翁打扮的人。

  局面立刻反转,那几个富翁的袖口中飞出密集的袖箭,亲卫甚至来不及扣动弩机头脸上就钉满了短小的袖箭。

  妇人裸着上身丢掉手里的婴孩,短刀继续翻飞着刺向躺在地上不断往后蠕动的李常。

  短刀刺在李常的身上只能让他痛苦地大叫,却不能刺进他的*,破烂的外袍底下赫然露出一副黑色的贴身软甲。

  亲兵队长强忍着脸上传来的疼痛,扣动了弩机,强劲的弩矢将逼近他的一个壮汉射了一个对穿,而后就丢掉已经没了弩箭的弩弓,探手抽出长刀一个大翻身就狠狠地朝那个妇人劈砍了下去。

  妇人的一般短刀晃动一下变成了俩柄,双手交叉各自持着一柄短刀架在自己胸前。

  李常的亲卫队长乃是从无数百战猛士中挑选出来的悍卒,含恨一击势大力沉,妇人的短刀虽然交错着勉强架住了长刀,但是长刀的尖端也砍进了她的肩膀。

  妇人惨叫一声,裙底翻飞,一双错到底的鞋子上赫然出现了一截明晃晃的刀刃,趁着倒飞出去的功夫狠狠地刺向亲兵队长的小腹要害。

  亲兵队长不闪不避,在裙里刀刺中他的小腹的时候。带着铁刺的右拳已经重重的擂在妇人高耸的胸部上。

  一柄链子锤从左边飞过来,亲兵队长没有机会杀死胸部一片狼藉的妇人,侧身躲开,站在李常的前面恶狠狠地瞅着面前的敌人。

  其余受伤的亲卫也在第一时间守在了李常的身边,很自然的和亲兵队长组成了锋锐阵。

  富豪打扮的老年人见偷袭不成。呼喝一声,就带着自己的人手逃离了战场,和百战精兵打阵地战,多少高手都不顶用。

  李常咳嗽着从地上爬起来,阻止了亲兵队长请罪的举动道:“先包扎伤口,老夫不妨事。”

  亲兵队长在派出斥候之后。才从脸上拔下袖箭,裹上伤药之后就去照顾别的重伤的亲卫,其中一位亲卫的伤势严重,袖箭钻进了眼睛里,如果要把袖箭拔出来他恐怕会活活的疼死。

  亲兵队长一记手刀击昏了那个受伤的亲卫。咬咬牙猛地一下就把袖箭拔了出来,本来昏迷过去的亲兵惨叫了一声之后全身抽搐再一次昏迷过去了。

  婴儿的啼哭声惊醒了迷茫的李常,他从地上抱起婴孩,扯开襁褓仔细看了一下,发现是一个女婴,可能是饿了,正伸出一双白白胖胖的小手哇哇的大哭。

  李常笑道:“你这孽障,到底与老夫有缘。也罢,这些年来老夫东奔西走,冷落了夫人。夫人总说少了一个闺女,没了贴心人,小东西,事已至此,你就当老夫的闺女吧。”

  亲兵队长抱拳道:“官人,此地凶险。咱们还当速速离去。”

  李常摇摇头道:“不妥,我们只有七人。如今个个带伤,贼人既然事先在这里埋伏。就能在前面继续埋伏。

  放出海东青,请最近的大军过来支援吧,这里地势险要,我们有弩箭和火药弹,短时间里敌人还攻不过来,云侯大军就在左近,老夫不信他们有胆子在这里组织军队进攻。”

  亲兵队长见李常主意已定,就迅速放出了海东青,自己带着亲兵固守这段险要的山路。

  女婴一直在大哭,李常从死去的富人车队里找出来一床厚实的被子铺在地上,又点了一堆篝火烧开了水,从马包里取出炒面活成糊糊,用勺子一点点吹凉了喂给女婴。

  “呵呵呵,好吃吧?老夫的炒面可比云侯制作的炒面好吃的太多了,他弄出来的炒面就是用来骗肚皮的,老夫的炒面里面可是添加了肉松,核桃,碾碎的芝麻,用小火细细的炒制的,小东西你有口福了。”

  亲兵队长守在一边看李常粗手粗脚的喂女婴吃饭,那张中箭之后的狰狞面孔也逐渐变得柔和了起来。

  见山风大,又从翻倒的马车里找出来一些被褥把李常和婴孩紧紧地裹在里面。

  “官人,咱们这一路走的小心,从未在一个地方多加停留,刺客为何会有未卜先知的本事,提前在这里埋伏?”

  “涿鹿县出了问题而已,还记得与孔远达交好的那个涿鹿县富豪淳于仲吗?那是我们唯一的漏洞。

  孔远达乃是书生心境,轻易地相信了人,所以我们就必定会有这样的劫难。”

  亲兵队长疑惑的道:“那他为何不在涿鹿县下手,如果在那里下手,小的无法保证官能够全身而退。”

  李常大笑道:“你以为我大宋的数十万雄师是摆设不成?云侯凶名遍布天下,他淳于仲敢在涿鹿县对我们下手,嘿嘿,到时候不论是不是他干的,云侯都会将他淳于一家斩杀的干干净净。

  在云侯的威势之下,全天下就没有什么地方能够保证他全家可以活过明年!”

  对于李常的这番解释,同样出自京西军的亲兵队长深以为然,指指不远处死去的辽国富豪道:“这里面可能有这女娃的爹娘亲族。”

  李常冷冷的瞅了亲兵队长一眼道:“胡说八道什么,这是老夫的亲生闺女李弯弯,与那些辽狗何干?”

  亲兵队长愣了一下,不过好在脑筋够用,连忙笑着朝吃饱了之后呀呀学语的小丫头施礼道:“冯七宝见过大小姐。”

  李常呵呵笑道:“好,好,这就算是见礼了,这面玉佩就算是大小姐赏赐你的。”

  亲兵队长从李常手里接过一面玉佩开心的揣怀里,看得出来,官人对这个小小的孩子非常的疼爱,夫人那里也好交代,只是带回去一个小丫头而已,又没有把小丫头她妈也带回去,夫人不会在意的,手里多一个小小的人,说不定更加高兴。

  官人一人在外奔波,从来没有眠花宿柳,生活也大多是餐风露宿,如今有这样的一个小人儿逗逗乐子,也不错。

  官人给了玉佩,就是要自己闭嘴的,不光是要自己闭嘴,恐怕自己那些兄弟也要闭嘴才行,等回到云侯大军中以后,一定要好好地和那些嘴巴上缺少把门的家伙说道说道。

  正在寻思的时候,他的耳朵忽然动了一下,抬手就把手里的弩箭射了出去,草丛里发出一声惨叫,一个辽人打扮的家伙不由自主的从草丛里站起来,那一箭正中他的肩膀,守在附近的亲兵见这家伙起来了,又射出了一支弩箭,这一箭彻底让他闭上了嘴巴,弩箭从嘴里贯穿了后脑。

  李常这些年那一次不是在危险的刀锋边缘行走,对这样的场景已然见怪不怪,他很有经验的帮小丫头把了尿,然后就用小被子把她裹得紧紧地,脑子里却在寻思自己从那里去给小丫头找一个乳娘。

  见亲兵队长掏出来了火药弹,李常皱皱眉头,从被子里掏出来一些棉花,塞进小丫头的耳朵里,孩子刚刚睡着,莫要被火药弹的爆炸声给惊醒了。

  自己这里虽然能用的人只有五个伤兵,但是这五个人只要在火药弹和弩箭的配合之下,阻止一支小小的军队前进还是可以做到的,更不要说这里地势险要,只要亲兵们不出错,固守到大军到来很容易。

  江湖人,想到这三个字李常就撇嘴,这些人或许在刺杀偷袭上有一套,一个亲兵是打不过一个武艺高强的江湖人的,但是五个亲兵只要在制式武器的支援下,五十个江湖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即便是手中没有强弩和火药弹,五个配合娴熟的亲兵干掉十个江湖人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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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章飞蛾投火的奸细

  李常的遭遇对他本人来说不过是增加了一些传奇性而已,不过,这样的传奇对于李常本人来说意义重大,不论他在干什么,刺杀就意味着他已经有了苦劳,有了一场威胁到自己生命的苦劳。:

  身为儒门弟子,李常自然不能到处向别人大肆的宣扬自己在燕云地过得多么的触目惊心。更不会允许自己的随从回东京之后炫耀自家的功绩。

  所谓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就是这个道理,李家忽然多出来一位千金大小姐,他家的亲卫脸上忽然多了一些伤疤。

  这些奇怪之处自然会有人去大肆的散播,唯有别人自发的为李常炫耀的名声,才是好名声。

  至于养活一个女娃子成年,算得什么,就算是长大出嫁之后赔上一副嫁妆又算得了什么?

  名声,才是千古不坏的东西!

  李家有了名声,就能打造千年不坠的家族!在关系到家族民声的问题上,李常从来都不许自己出半点岔子。

  亲手喂小不点吃饭,喝水,亲手为小不点把尿,吃喝拉撒都亲力亲为,这样的待遇,连他的几个儿子都没有享受到。

  海东青从空中落了下来,李常抱着孩子瞅瞅海东青带来的消息,就命亲卫队长继续保持警戒,如果能把这伙贼人留下来,更是大功一件。老虎和豹子的前哨已经到了,如今正在这片山区撒网,那些贼人没有可能逃过这一劫的。

  受到骚扰的不光是李常,今日天刚亮的时候,就有亲卫向云峥报告,昨晚有奸细摸进大营里了。

  嘴里叼着牙棍的云峥不用抬头就能看见城头那面呼啦啦翻飞的大旗上出现了几个大字。

  “云峥死于此地!”

  六个字占满了大旗的旗面,字迹丑陋,但是力道十足,旗杆本身就插在城头,离地至少有十丈高,想要在旗子上面写字就必须把旗子降下来,但是现在。守卫城头的军卒发誓自己没发现旗子落下来过,也没有发现有人爬上旗杆。

  云峥当然相信自己部下说的话,身为将军,如果连自己的部属都不相信的话。还能相信谁?

  在确定守军没有在中间打瞌睡或者有脱离哨位的情况之后,云峥就立即下令部将们去捉拿这令天清洗旗子的人。

  旗子就在城头,几乎是众目睽睽之下,军中将士最喜欢看飞虎旗子在风中招展的样子,只要有风。旗子上面稍微有些立体感的黑老虎就会不断地张牙舞爪,就像是活过来一般。

  画这头老虎的自然是云家多才多艺的二少爷,军中将士都非常珍惜这面旗子,岂能让敌人有机可乘?

  旗子面上黄里泛红脏不拉几的几个字,在阳光下显得很显眼,这几个字要不是用姜黄水写的才是怪事情。

  这是乡间跳大神的神汉,和巫婆常用的把戏,只要姜黄水在旗子上面写字,然后再把碱水弄上去,字迹自然就出来了。只是弄不明白那些人是怎么把碱水弄上去的。

  清洗旗子的工作向来都是民伕的活计,不大功夫民伕头目就被亲兵给捉了回来,那家伙看了一眼旗子就吓的浑身发抖,口口声声的请求饶命。

  猴子用战刀挑起民伕的脑袋道:“怎么回事说清楚,有一句谎话,老子就把你的脑袋砍下来。”

  民伕头目哪里敢犹豫,赶紧把自己偷懒没有亲自洗旗子的事情告诉了猴子,说旗子是一个波斯女子洗的,他还看见那个波斯女子装模做样的在旗子上写字来着,当时旗子上一个字都没有。旗子干了之后他就把旗子送到军营里,好悬挂起来。

  云峥探手在旗子上摸了一把,发现旗子上面似乎涂抹了一层滑腻的东西,心头一动。就让猴子把旗帜泡进热水里,水面上果然飘起了薄薄的一层蜡。

  憨牛从后营走过来道:“那个波斯女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云峥点点头然后就瞅着吓得尿裤子的民伕头目道:“拖下去重责五十军棍,如果不死算他命大。”

  看着军卒夹着民伕头目去执行军法,陈琳皱眉道:“此乃慢军之罪,杀之不为过。”

  云峥笑道:“我没有治他的慢军之罪,而是在治他的懒病。人家的手段对他来说过于高明,就算亲眼看着都发现不了。

  这和能力无关,只和见识有关,既然这一切都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我给他留一线生机是可行的。”

  “这些人过于猖狂了,胆敢戏弄大军!”

  “侠客嘛,不就是这样子的吗?”

  “侠以武犯禁,按律当斩!”

  “瞎说,儒还以文乱法呢,他们又该当何罪?”

  “怎么,大将军准备放过这些人?”

  “为什么要放过,这不是没捉到吗?如果捉到自然是要砍掉脑袋的,陈公,别说我没提醒你,那些人物不敢深入大军,但是绝对敢在军营周边干点小偷小摸的事情,自诩高明。

  抓这些人都是你的职权范围,我觉得大军草料场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家下毒手。”

  “马厩也要仔细看守,免得人家对战马下毒,大军晚上吃饭更要验毒之后才能分发给将士们。”

  云峥耸耸肩膀笑道:“这是你的事。”

  然后就哼着“蓝脸的窦尔敦盗御马,红脸的关公战长沙”这类的莫名其妙的怪异小调回了自己的卧房,昨晚开会开到很晚才睡,现在是补一个回笼觉的时候了。

  还没有走到卧房猴子就跑来禀报说后勤营中的驮马和驾车的骡马大规模的在拉稀,兽医认定这些牲畜是不小心吃了煮过的巴豆。

  云峥翻翻眼睛,这是兽医的事情,人家既然下手了,就不可能只在旗子上涂抹一番,自己必须等到人家的手段都使用干净之后,才能反击,这时候交给陈琳这个间谍头子去处理最好不过了。

  一觉睡到中午起来之后才发现麻烦很大,整个铜头关里到处都在冒烟,大军四处泼水救火,甚至连王安石所在的铜头关守备府衙也遭受了大火的侵袭,如果不是因为亲兵得力,刚刚整理出来的民册户籍都会被大火烧掉。

  粮仓,军营这些重点守备的地方自然没有问题,那些算不上重点的地方就倒了霉,大军草料场如果不是陈琳派人去看守,说不定就会被人家放火得手。

  精锐的皇家侍卫以及从王安石那里借来的提刑司快手埋伏在草料场,当场就活捉了不下三十位奸细。

  即便是这样,还是有几个巨大的草堆着火了……

  很奇怪,奸细都是汉人,寥寥的几个辽人也在被活捉的那一刻服毒自尽了,毒性非常的猛烈,侍卫和快手们来不及救治,他们就七窍流血而亡了。

  云峥下令关闭了铜头关,一寸一寸的搜索铜头关,不搜不知道,搜过之后竟然从铜头关里搜出不下六条隧道。

  每一条隧道的出口都不一样,最远的隧道出口竟然在洋河的岸边。

  六月债还的快,云峥在西京干的事情,耶律乙辛在这里又重新干了一遍。

  于是云峥就很自然的扩大了搜索的范围,铜头关两侧的山地自然也在其中,老虎,豹子这群人换上了辽人的装束整日里在山地里转悠,收获颇丰,捉到了不下两百名奸细。

  “大部分都是汉人啊,这说明我们马上就要面对的情形很糟糕,至今为止,汉人的民心依旧不在我们这一边。”

  文彦博强忍着怒火道:“辽人也就罢了,那些汉人为何也死性不改?重刑之下依旧咬紧牙关所为何来?”

  云峥诧异的瞅瞅文彦博道:“死士?”

  文彦博摇头道:“不是,如果是死士,擒获之前就自尽了。一老夫看来他们恐怕是受人挟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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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一心为国的李常

  这群人自称是侠客!

  这就是文彦博使用了酷刑之后逼问出来的东西。≧,人家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干掉云峥这个杀人魔,为全天下枉死的冤魂出一口气。

  很久以前云峥就认为侠客这种东西就是一群表现欲过于旺盛,最后把梦想中的愤怒付诸行动的一群人。

  想想也是,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这样的画面确实萧瑟到了极致,也让人热血沸腾到了极致。

  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更是有说不出的潇洒之意,只要是男人谁还没有个脑子发热的时候。

  人群里偶尔看到一两个,即便是云峥都会为他大声的喝彩,当然,只要人家手里提的人头和自己无关就好,至于提的是不是皇帝,或者宰相的人头云峥都会大声叫好的。

  现在有一大群脑子缺根弦的家伙把目标对准了自己,那就不太让人感到有趣了,尤其是现在地上跪了一大排等着被砍脑袋,那场面就和悲壮之类的意境完全靠不上了。

  云峥叼着牙棍问最边上的一个家伙:“你们认识云峥?”

  那个壮汉桀骛不驯的咆哮道:“老子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云峥惊讶的差点连嘴里的牙棍都掉下来,连忙追问道:“他怎么得罪你了?”

  壮汉抬起肿胀的几乎看不出面目的脸道:“洋河下游尸积如山,河水为之堵塞,铜头关内尸横遍野,血流成河难道还不够老子去杀他的吗?如今老子落难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云峥皱眉道:“我听说有人出了很高的悬赏,只要拿到云峥的头颅就能换到一大堆黄金,比云峥的身子还重的黄金?”

  壮汉高深莫测的道:“杀人者人桓杀之。法师说云峥的命星摇摇欲坠,坠落就在近日,老子替天行道之余,落几文钱进腰间有何不妥?”

  云峥抬头瞅瞅天上的大日头,摇摇头,在地上来回跳跃了几下觉得身体很好。即便是这些天和蓝蓝行房次数有些多好像也没有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

  陈琳阴测测的道:“都是胡言乱语,大将军不必把妖人的疯话放在心头,对付这些人,老夫经验丰富,只要砍下来的脑袋够多,他们自然会被吓破胆子,老夫保证再无野人前来找大将军的晦气。”

  说完不等云峥说话,就挥挥手,站立在这些侠客身后的刽子手就举起了鬼头刀斜斜的劈了下去。

  这些人的胆量非常的充足。即便是钢刀落在脖子上的时候也没有一个喊冤枉的。

  脖腔里往外飙血,人头皮球一样的在地上滚动,场面很是热闹,围观的宋军一个个指指点点的,对这些打算干掉自己主帅的家伙非常的佩服,就差喊一声好了。

  陈琳嘿嘿笑道:“老夫有时候都想不明白这些人的想法,他们有时候拿命去追求的就是别人看他被砍头的那一瞬间叫的那声好!”

  云峥苦笑道:“他们这也算是求仁得仁,只是不知道有没有曾经记得他们想去刺杀杀人魔王云峥。最后英勇战死这回事?”

  陈琳大笑道:“等待他们的只有野兽的啃咬和撕扯!”

  王安石指挥着军卒炸塌了所有被发现的地道,这座城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将会成为他的治所所在地。焉能容忍有这么多的漏洞。

  文彦博颁下了严令。同时也提供了丰厚的赏赐下发到了铜头关附近的县乡,只要发现可疑的人在乡间行走,如果主动禀报官府,就会获得厚赐,并且在选择土地上有优先权。

  陈琳则准备把大军以及民伕梳子一样的梳理一遍,自从大军出关之后。民伕这里就没有系统的梳理过。

  风度翩翩的李常来了,如果不看他嘴里的银子制作的假牙,只看他怀抱婴儿的模样,谁都不会把他和那个喜欢把敌人制作成蜡像的李监军联系在一起,当然。因为有云峥的存在,李常不管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情,人家都会按在云峥的头上。

  云峥俯身逗弄了两下女婴笑道:“你在燕云地四处奔走,原以为你会疲惫不堪,如今见你还有功夫生孩子,还生出这样漂亮的一个孩子,我就觉得你在这里的日子一定过得极为舒坦。”

  李常极有风度的撇撇嘴道:“一个女刺客利用这个孩子当掩护来刺杀我,结果**被老夫的亲兵队长给打爆了生死不知,孩子却留下来了,不管怎么说都是一条命,遇到老夫是这孩子命好!”

  “当闺女养?”

  “当闺女!”

  云峥点点头从自己腰带上扯下一面玉佩挂在孩子的脖子上道:“既然这孩子命好,我就再给她添点福寿!”

  李常不悦的瞅瞅云峥道:“我真是想把这孩子当闺女养,用不着你确定这件事,还拿玉佩出来敲定脚跟!”

  云峥摇头道:“这个世上的好人其实都是被逼着当好人的,做好事也一样都是被逼着做好事的。

  你们这些大户人家家里有多脏你不会不晓得,就你那个夫人,能生生的把丫鬟杖毙,这样一个小小的人儿,可经不起她的折腾。老子的玉佩多少还有些威慑力,至少可以让你老婆多点顾忌。”

  云家和李家是通家之好,两家有点什么事根本就瞒不过对方。

  李常叹口气道:“高门大户出来的女人,你指望她能有多少仁慈心?不过这孩子我是真的看中,量她也不敢不尽心。

  再加上你的玉佩当辟邪符,这孩子可以在东京横着走了。”

  云峥摇头道:“你是知道的,我终究是要走的,谁知道我走之后玉佩还能有多大的威慑力。”

  李常冷笑一声道:“哼,你要是不走,你的玉佩才没有多少威慑力,一旦你走了,不论是朝廷,还是百姓都会把你当神一样的来供奉,小不点有你的神威护佑,自然会无病无灾的逍遥一生。”

  云峥点点头道:“你说的好像总是很有道理。”

  李常苦笑一声道:“因为老夫彻底看透了。”

  “既然看透了,不如就跟着我去海上,我去打劫,你去勒索,我们联手一定会赚到一座金山。”

  李常挣扎了片刻叹息道:“我很想去,但是去不了啊,李家如今正在兴盛的关头,我这把骨头还要拿来为族中后辈当垫脚石,走不开。”

  云峥理解的点点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坚持走的路,你李常也不例外,我云峥在大宋能够交心的人不多,如果有空就来海上看我。”

  李常黯然的点点头,两个人都有些沉默,直到小女婴尿了之后开始嚎哭才打破了军帐中压抑的气场。

  见李常熟练地帮女婴换好尿布,云峥沉声道:“你真的打算在燕云地掀起一场腥风血雨吗?

  告诉你,我验算过,一旦你开了这个头,后面的变化就不受你我控制了,除非这里百姓胸中的怒火把所有的富人全部烧死之后大火才会平息,这是一个恶劣的开头,我不保证后世有没有学你的法子。”

  李常转过身冲着云峥狞笑道:“不烧光,我们如何在这里发财?大宋的巨额亏空从哪里弥补?

  为了收复燕云,封桩库空了,南七北六十三座常平仓空了,西北地五年未曾缴税暗中积蓄起来的钱粮也空了,陛下甚至连内府积存也拿出来了。

  难道说这些债务就一定要我大宋本土的百姓来承担?一石三鸟之计为何不用?

  这把火必须烧起来,烧的越大,毁掉的草木就越多,我们来年种植庄稼的时候地力就越是肥沃。

  现在全大宋都盯着燕云十六州,如果收复燕云给国内的百姓带不来实际的利益,他们就会看轻这片重要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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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一得一失
  
  不管是奸臣也好,忠臣也罢,他们先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叫做官员,何谓官员?官员就是天下百姓的代言人,虽然这个代言人不是自己选出来的,而是读书读出来的。
  
  奸臣即便是再奸,他也必须在某些时候替百姓说话,或者说是替皇朝说话,只有这样,他的言行才符合他的官员身份。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奸臣这种人就是屁事不干,整天谋算着陷害忠良或者中饱私囊,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他们的官员身份,注定了他必须要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自己的职责中去。只剩下的一小部分精力拿来构陷和贪渎!
  
  如果一个奸臣连自己的本职岗位都不能胜任,那种人就不叫奸臣,叫做庸官,这样的庸官,如果上司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的话,他的官职无论如何也当不了几年的。
  
  凡是奸臣,基本上都是见识卓绝的枭雄,这种人不论丢到那里去,都是人中豪杰。
  
  奸臣就是把心眼不往正处使用的聪明人。
  
  李常介于两者之间,他算不上一个纯粹的奸臣,当然也算不上一个忠臣,他的利益点在自己的家族身上,而不是在国家身上。
  
  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出现利益纠葛的时候,他必然是舍弃国家而保存家族,当家族和国家之间利益高度统一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少有的干臣,他忠于自己的祖先,却不愿意为整个华夏一族抛头颅洒热血。
  
  对于这样的人,云峥其实是持赞赏态度的,这样私德有亏的真小人。似乎比那些伪君子看起来要招人喜欢,至少他活的很真实。
  
  每个人从本心上来说都是自私的,这没什么好争辩的,李常只不过是犯了一个把一部分人的利益凌驾于另外一部分人之上的小错误。
  
  这样的错误我们每天都在犯,从卖包子的小贩到皇帝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所以,李常可以在云峥面前把这这番利己主义的话说的慷慨激昂,理所当然。
  
  云峥当然不会去批判李常,他也没有这个资格去批判,至少这家伙收养了一个小女婴,可以预期的是。这个小女婴以后的生活一定会非常的完美,李常一定会拿出比疼爱自己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爱心去照顾这个小女婴,因为,对李常来说,良心现这种事情实在是过于稀罕了。比生孩子还要难得多。
  
  有过同样经历的李清,这时候就觉得天塌地陷了,他的良心被八牛弩给撕开了,断裂成两截的身体,无论李清多么用力的想要弥合在一起,也无济于事,那个女人就那样倒在地上,一半身子在李清的怀里。另外一半身子掉在沙地上,只有内脏纠缠在一起……
  
  突如其来的袭击依旧在继续,动突然袭击的宋军蝗虫一般的从两边的灌木丛里涌出来。在他们出现之前,火药弹已经疯狂的肆虐过一次了,泼喜军的前锋如同一群被开水浇过的蚂蚁死的死伤的伤。
  
  如果不是那个女人努力地把李清推下骆驼,死在八牛弩之下的应该是李清……
  
  种諤赌上自己所有的勇气起的致命一击,确实给了正在行军的西夏人迎头一棒。
  
  按照宋军的作战原则,所有的宋军都在第一时间向战场输送最猛烈的火力覆盖。八牛弩,弩炮。火药弹,燃烧弹。强弩,每一种武器都在疯狂的运作,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在第一时间给西夏人最惨痛的伤害,并且迅的击垮西夏人想要反抗的勇气。
  
  李清非常倚重的八牛弩和弩炮在第一时间就被宋军的火器摧毁的差不多了,战场上到处都散落着李清花了大价钱弄来的远程武器残片。
  
  李清得努力白费了,那个女人的眼睛上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尘,生命已经消失很久了,没了生命的尸体对于李清来说不过是一堆将要腐烂的肉块。
  
  他丢掉了女人的尸体,怒吼着站了起来,抽出自己的长刀,嘶吼一声就向滚滚而来的宋军起了反冲锋。
  
  这是泼喜军在受到攻击之后一炷香的时间里,李清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原本站在他身后绝望的看着宋军杀过来的旗手见将军开始冲锋了,就摇晃着李清的大旗,跟着冲锋。
  
  残存的西夏人被将军的举动鼓舞的如同野兽一般疯狂,嗷嗷的大喊着跟随在李清的身后向宋军反扑。
  
  李清手上的盾牌已经扎满了弩箭,他的左面肩膀甚至还插着一支弩箭,不过他似乎不是很在乎,眼睛中没有任何的神色,冰冷的就像是两粒寒冰,他的身体按照战士的本能在躲避,翻滚,攻击,唯独没有任何要退避的意思。
  
  盾牌砸翻了冲过来的一个宋兵,躲开刺过来的长枪,长刀斩在宋军的脖子上,却没有把头砍下来,李清不会做任何浪费力气的举动,杀死人就好,没必要连脑袋一起砍下来。
  
  肋下夹住那杆长枪,转身横扫之下,挑开了另外一个宋军的咽喉,长刀化作闪电飞刺进了一个手持强弩的宋军胸口,此时,长枪正好握在手中,随着他突刺的身形向前冲锋。
  
  踢飞了一枚正在冒火的火药弹,枪尖上扎着一个宋军,那个宋军被长枪上传来的巨大力道推的连连后退,直到长枪贯穿了他的身体,他才跪倒在地上困住了李清的长枪。
  
  一枚粗大的弩枪呼啸着从远处飞过来,对于这种声音,李清有着刻骨铭心的认知,横跨一步躲开弩枪,抛弃了手里的长枪,从尸体上捡起一柄连枷,带着倒刺的铁甲肘部重重的轰击在一个宋军的面部。
  
  连枷前面的铁球带着尖啸声砸在人的*上,出令人牙酸的响声,被连枷击中的宋军如同被攻城锤轰击过一样,胸口塌陷了下去,鲜血活着碎裂的内脏一起从嘴里喷涌而出。
  
  一枚链子锤从左侧悄无声息的飞了过来,来不及扭转身形的李清,只能轻微微的侧一下身体,链子锤砸在他的肩头,将护肩的铁甲兽头砸的粉碎,李清闷哼一声,鼻孔里流出两绺黑的血水。
  
  转过头去狠狠的看着那个突施暗算的宋军,那个突袭得手的宋军见李清看着自己,想都不想的转身就走,这员西夏猛将已经是瓮中之鳖,自己没有必要冒险继续攻击,只需要把他引到自己同袍最多的地方,他自然会死在乱箭之下。
  
  李清的旗手已经少了一根胳膊,大旗也不知道去了那里,不过他的手里牵着一匹战马,此时的西夏人因为主帅的不作为,失去了先机,如今正在各自为战,泼喜军的覆亡就在眼前,旗手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在同伴的帮助下来到李清的身边,把缰绳塞给了李清大吼道:“将军,快走啊!”
  
  李清冷漠的瞅了一眼垂死的旗手,抓着缰绳翻身上马,反手从尸体上取过一柄立着的长枪,他准备继续去追击那个伤了他的宋军。
  
  旗手将手里的短刀刺在战马的屁股上,来不及调整方向的李清就被战马驮着落荒而逃,跑的很狼狈,无论他如何的想要把战马的脑袋扭向正确的方向,那匹狂的战马依旧扭着头本能的向没有人的地方狂奔。
  
  在白土台上的种諤没有理睬那些四散奔逃的西夏人,在没有粮秣的情况下,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继续活下去的本钱。
  
  他在意的是泼喜军身后押送的庞大奴隶群,这一战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阻截西夏人继续向西北运送辽国奴隶。
  
  既然作战目的已经达到,三两个逃兵不足为虑。
  
  一想到张北燕子城已经被自己奇袭拿下,种諤的心中就充满了得意之情,谁说西军比不上京西军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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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一章兔死狐悲
  
  败敌杀将历来是军功簿上最耀眼的一颗明珠,如今,敌人已经败亡,种諤对于没能杀将感到万分的惋惜。:。
  
  云峥之所以会力压大宋所有将军成为第一名将,最要命的一点就是他总能败军杀将,从侬智高开始,直到萧打虎,败在他手里的西夏,辽国名将不计其数,以至于连狄青的战功都无法与他相媲美。
  
  种諤对于这一次没能杀死或者活捉泼喜军主将李清有着很深的挫败感,这一场伏击战,是自己精心安排的伏击,大军在两天前就已经悄悄的埋伏在两边,为了能捕获大鱼,他甚至放走了为数很多的西夏人和辽人奴隶。
  
  如今,战况依旧不能让他满意,想当初,李清不过是云峥剑下的游魂而已,如今,就是这个游魂,竟然从自己精心布置的圈套中逃脱了,这让他如何能够心甘?
  
  对于自己放弃成为云峥后军,来到张北草原上堵截西夏人,种諤心中没有半点的不安,因为这样的举动出自于整个西军,不论是固守大宋和西夏边境的富弼,还是杨文广,亦或是远在河间府外围与辽皇作战的狄青,都对自己的行动保持了缄默。
  
  不说,事实上就是同意,同样都是为国杀敌,谁能有错呢?云峥既然有本事攻克云内州,那么,也就有本事与狄帅两面夹攻拿下燕州。
  
  很明显,燕州是云峥的禁脔,这个霸道的家伙不会允许任何人去碰燕州的,他想用燕州换一个王爵,这在大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在种諤看来,燕州之地已经过于拥挤了,云峥的二十六万大军,狄青的四十三万大军,再加上辽皇近八十万的大军,已然把小小的燕州挤得水泄不通,自己干嘛要带着十五万大军去那里添乱?
  
  打仗的时候。并非手中的军队越多越好,而是越精锐越好,云峥手中兵力虽然比不上狄帅多,但是他手里的大军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勇之士。而且大部分将领都是他惯用的手下,自己去了只会给云峥的调派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耶律信是一个好人,在皮山拖住了没藏讹庞,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伏击泼喜军的条件。
  
  听说为了拖住没藏讹庞,他已经损失惨重了。
  
  种諤来到张北草原。是来作战的,也是来财的,泼喜军守备着西夏人从辽人那里搜刮来的巨量财富,和人口。
  
  人口这东西大宋从来都不缺,如今陛下已经颁布了旨意不允许异族人在大宋城关置业,自己要这些辽人奴隶几乎没有任何的用处。
  
  杀掉自然是最恰当的做法,一来可以严重的削弱辽国的实力,另外一面,这些人也不能去西北壮大西夏的国力。
  
  但是谈到杀人,这就涉及到了一个伦理问题。如果是降兵,种諤并不在乎杀死多少,可是,这些人都是辽国的百姓,瞅着他们凄凄惨惨的缩成一团不住的哀求饶命的模样,能下得去杀手的人不多。
  
  种諤不是没有杀过辽国的牧民,甚至在大宋这些将军之中,就数他杀的辽国牧民最多,这些年青涧城外的西夏人,以及黑木岭外面的辽人。都是他狩猎的对象。
  
  如今那两片地方已经没有了多少人烟了,虽说都是很好的牧场,牧人宁愿把牛羊赶去荒芜的地方也不愿意来到这里。
  
  以前的时候,这种无奈的感觉是属于宋人的。辽人会打草谷,西夏人有擒生军,遇到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如今,天地终于倒转了,种諤想要派人去清乡。大军至少要跑三天才能偶尔遇到一些人。
  
  处理完西夏人之后,宋人冷漠的拿走了所有能够拿走的财富,只留下二十余万辽人奴隶恐惧的看着遍地的西夏人尸体,绝望的留在草原上……
  
  “修之,你不用为这些辽人担心,这些人在我们看来都是累赘,在西夏人和辽人眼中,都是宝贝。
  
  耶律信想借助我们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同样的我们也能借助辽人的力量来消灭西夏人。
  
  就好比两条狗在争夺一根骨头,我们啃干净了骨头上的肉,把骨头丢在原地,依旧会让那两条狗厮杀的死去活来。”
  
  种諤军中同样有监军的存在,不过他军中的监军不是宦官,而是来自东台的御史何酬!
  
  这位老夫子对军事也是一窍不通,不过好在他也不会主动过问军事,但是只要遇到自己看不懂的事情,这位老夫子必定是要问个水落石出的。
  
  何酬笑道:“天兵到处,敌酋望风而逃,至今都未见没藏讹庞的踪影,种帅,老夫问你,如今我军士气正旺,何时能与没藏讹庞激战一场?老夫曾听云帅说过,当世敌酋当以没藏讹庞为。”
  
  种諤正色道:“修之兄,如果我有选择,永远都不愿意和没藏讹庞此人正面交锋。
  
  庆历二年,老夫正是年轻力壮之时,当时在家父帐下充任裨将,横山一战,家父六千精锐对阵没藏讹庞两千骑兵,那一战,种某自认为已经做了能做的一且,但是战局依旧呈现了一面倒的局面,如果不是当地的羌人受我父亲大恩,在我们即将败亡的时候来援,种某恐怕活不到现在。
  
  老夫至今都记得那些骑兵的恐怖,他们动如雷霆,静若磐石,只要开始动攻击,就如同巨浪一般无休无止……”
  
  何酬笑道:“庆历八年以前的战事不足为现今的大宋军队做注脚,自从庆历八年之后,火药出现,我大宋的军队南征北讨再无败绩。”
  
  种諤大笑道:“确实如此,这也是云峥为何号称大宋军神,全军将士无一人出言反对的原因。
  
  当初他为了他老婆炸飞了乘烟观,此事如今人尽皆知,但是没有一个人认为他当初不该炸,就连先帝都把此事模糊处理了,以至于现今此事被当做美谈传扬天下。
  
  这都是火药的功绩啊!”
  
  军中主帅说笑着并辔而行,军卒们也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的物资沿着草原上的古道向燕子城进。
  
  八月的张北草原美不胜收,大军缴获的羊群如同白云一般的在草丛中穿行,斥候的骏马奔腾,时而爬上高岗,时而大声的吆喝着驱赶着草丛中野兽四处狂奔。
  
  此时正是天高气爽之时,芳草如茵,远处山峰如簇,碧水潺潺,虽是七月酷暑之时,在这里即可享受清凉的消暑之感。
  
  微风拂面而过,清凉之感让种諤与何酬很快就消除了疲劳。
  
  环顾四周,在茂密的绿草甸子上,点缀着星星般的野花。大片的白桦林,层层叠叠的枝叶间,漏下斑斑点点的光影。美丽的闪电河如玉带环绕,静静地流过身边。牛群、马群、羊群群栖觅食,西军粗犷的歌声和清脆的长鞭声,融合着悦耳动听的鸟声,更给朴实的草原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种諤忽然用马鞭指着远处的野狐岭道:“修之兄,我当在此建立一座城关!”
  
  何酬笑道:“老夫只听说和尚,道士会穷搜天下美景,择其灵气充裕之地建造寺院道观,从而想要达到天人合一之境,种帅想在这里建造城关所为何来?
  
  此地山不算高,地域也算不得宽广,更加算不得兵家必争之地,如果仅仅是为了贪恋这里的美景,老夫不认为有在这里建造城关的必要。”
  
  种諤笑道:“迟早会用得上的,修之就权当我是为了一己之私想要在这里落地生根才要建造城关。”
  
  何酬大笑道:“云侯将要远走海外,种帅难道也要在此手执牧羊鞭终老此地不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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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恶毒的报复

  种谔想要留在这里的想法不过是心血来潮而已,这是所有人都在犯的一种通病,喜欢收集美的,好的东西。

  土地这东西不是物品,美人可以随时放在身边把玩,一张地契不足以完全证明这片土地就是你的,只有把房子建造在上面,整日里守着土地,才有可能被其余的势力认为这是你的东西,当然,这需要非常雄厚的实力做为后盾。

  老虎,狮子,熊一类的猛兽会把气味留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过气味来告诉也想要这片土地的猛兽,这里是有主的地方,如果不想战斗就快些离开。

  青涧城才是种谔的老窝,环州才是种谔的家园,他的祖辈就已经把气味留在那里了,容不得种谔抛弃祖产,来到这里重新建立自己的家园,梁园虽美却不是久留之地!

  这就是种谔最后发出的一声感慨。

  随父亲出征的种建淮见父亲多少有些失望,遂大声道:“父亲,如果您允许,就让孩儿来这里建城池吧。

  当年祖父建造了青涧城,使的西夏狗不敢轻易过忘川,爹爹在横山建成横山城,让我大宋向西方拓地三百里,如果孩儿在野狐岭建城,定会让辽国胡虏不敢侧目南方。”

  何酬鼓掌大笑道:“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种谔莞尔一笑,瞅着自己的长子笑道:“你且说说,想在那里建城?野狐岭缺少水源地,可不算是一个建城的好地方。”

  种建淮昂着头大声道:“父亲,此地就非常不错,孩儿看过地图了,此地距离野狐岭不过三十里之遥,左面是大恒川。这里的地势虽然不高,却能提供足够多的建城石料,右边是闪电河,边上全部都是高大的树木,只要把树木砍伐掉供建城之用,就会有大片的良田。远处的草原还能作为放牧战马以及牛羊的好地方。

  孩儿以为,此地为风水宝地,不可轻易放弃。”

  种谔见身边诸将一起为大公子的远见卓识喝彩,遂对左右笑道:“纸上谈兵耳。”

  悍将马原拱手道:“大帅,大公子说的极是,我西军本来就擅于守城,只要有城池,即便是面对敌人的千军万马都不怕。

  有些话大公子不说,末将等人也要说。自从我大宋产马以来,虽说都是云帅之功,可是我们大家都是大宋的军队,即便是考虑到养马场是云帅一手促成的,可是在分配战马的时候,也不能有如此大的悬殊。

  云帅此次北征,连托运辎重的牲口都大部分选择了马匹,而不是吃苦耐劳的骡子。

  云帅军中骑兵极为稀少。可就是这样,他的军中配备的牲口足足有十五万匹之多。我们的人数比云帅少十万,可是战马却也少了足足十万,这是何道理?

  大公子今日把话说开了,末将以为公子说的好,只要我们能在这里建造城池,我们西军也就有了自己的养马地。不出五年,我们需要的战马就会自给自足,再也不看京西军的眼色。”

  种谔皱眉道:“马原慎言!”

  种建淮纵马跑上不远处的高坡大声吼道:“父亲,您看看这片草原,这里的水草丰茂。乃是一等一的养马地,我西军儿郎本来善于骑射者就多,困扰我们西军的不就是战马吗?如果我们有了足够的战马,十数万骑兵在草原上纵横岂不快哉!

  父亲有了这座城池,我们就有了万世根基!”

  看着英气勃勃的儿子,种谔正待假装训斥两句,监军就在这里,这孩子口口声声的“我西军万世根基”的,到底是年轻人,也不知道避讳一下。

  他还没有张嘴训斥,脸上却布满了惊骇之色,只见一张满是血污的狰狞面孔,正出现在高声宣示自己志向的儿子背后,狞笑着把斑驳的长矛尖刺狠狠的向种建淮的后心……

  “不”

  种谔肝胆欲裂绝望的大吼出声,但是那柄长矛依旧无情的穿透了没有任何防备的种建淮的身体,直到胸口透出半尺长的矛尖,脸上才出现绝望的神色。

  李清抖一下手里的长矛,全身甲胄的种建淮就如同一个破碎的玩具一般被他挑于马下,哈哈大笑一声,就上了种建淮的战马,在马屁股上抽了一下,就沿着缓坡向远处的密林狂奔。

  等种谔上了山包,李清已经跑的只剩下一个背影了,马原带着亲兵追杀了下去,种谔却站在山包上,脚下就是儿子已经没有生机的身体。

  抱起儿子的身体,那张俊秀的脸上依旧充满了绝望,就在刚才,这个孩子还准备在这里大展宏图一番,转瞬间,万事成空。

  种谔根本就不相信自己英气勃勃的孩子已经死了,拿手捂住汩汩冒血的伤口,却怎么也捂不住……

  他不认识李清,只知道这是一员侥幸从刚才的战场上跑掉的西夏人,等儿子的身体变得冰冷了,他的理智也回到了身体里。

  钟家死在战场上的亲人,种建淮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如果种建淮死在了刚才的战场上,种谔一滴眼泪都不会掉,战死沙场是每一个种家儿郎最好的归宿。

  死在这里,种谔心中不甘。

  原本准备退回燕子城的大军重新散布在了草原上,不捉住那个该死的西夏人,种谔不准备收兵,他准备亲自割下那个西夏人的人头给自己的孩子复仇。

  李清知道自己捅了马蜂窝,不过他的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害怕,只有宣泄怒火之后的欢快,战马掠过青草在草原上狂奔,面前是一张无垠的巨大绿毯子,这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一种回到西夏,在沙湖边上狂奔的感觉。

  战马狂飙到了极致,后面跟着一大群咬牙切齿的宋人,这样别开生面的赛马,李清是不担心的,一群南蛮狗和自己这个马背上长大的西夏人较量马术,根本就是找死。

  不过那些宋人每个人都携带着三匹战马,他们在狂奔的战马背上不停地跳跃,只要时间一长,自己的战马一定会感到疲倦的。

  他能听到自己胯下的战马在喘粗气,不过这是一匹非常好的战马,千里挑一都不为过,种谔看样子很是看重自己的儿子。

  想起种谔那声凄惨的叫声,李清就不由得心旷神怡,现在该是给战马放血的时候了,否则这匹战马就会被滚烫的血液给烧死。

  短刀子刺在战马的屁股上,战马的速度猛地上升,温暖的风从脸颊吹过,李清知道的很清楚,只要自己跑进了那片林子,就可能活下来,种谔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诺大的林子全部包围,不过,自己的时间还是不多了。

  强弩不断地从背后飞过来,听风辨位的本事李清还是有的,长矛格挡掉了一些想要伤害战马的弩箭,不过终究还有疏漏,战马的速度明显的降了下来,不过树林就在眼前了。

  当战马被树根绊倒的时候,李清把身子蜷缩成一个肉球,滴溜溜的在空地上滚了几圈之后,就闪身钻进了树林。

  树林里的满是枯叶,被李清慌乱的脚步踢得乱飞,身后有呼喝声传来,在顺风的情况下他不认为那些宋军能在密林中找到自己。

  马原看着已经钻进树林的李清,冷笑一声,就从身上解下一枚火药弹,这枚火药弹呈奇怪的红色,点燃之后丢进树林就轰的一声爆裂开来,一大团火光炸裂,星星点点的火苗就四处飞散……这是一颗恶毒的火油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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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时也,命也!

  马原没有追进树林,他也是一个百战悍将,知道逢林莫入的道理,那个西夏人很显然是有目的的进入树林的。

  ..

  自己带来的百十个亲兵,如果没头没脑的钻进树林天知道会死多少人才能捉住那个家伙。

  因此,他选择了最粗暴的办法,那就是放火,百十个亲兵散开之后站在上风位毫不犹豫的就把火油弹给丢进了树林。

  如今,放火堪称宋军最拿手的本事,自从火药弹出现之后,云峥对它的杀伤力很是不满,为了寻找一种杀伤力更大的武器,云峥的弟弟云钺在将作监又把火油给提纯了。

  放火何其的简单,更何况是在草原上,这里的松树大部分都含有油脂,在炎炎烈日下大火很快就形成了燎原之势。

  如果是辽国牧民,即便是自己的杀父仇人逃进了树林,他们也不会选择放火,如果是西夏人,他们也不会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不在乎人命,却对大山和林木有一种法子内心的崇拜。

  马原等待大火彻底的燃烧起来,对自己身边越来越多的宋军道:“包围树林,老子去树林的另外一边等他。”

  宋军立刻就沿着树林的边缘开始戒备,一些持有响箭的宋军立马在高出,警惕的看着树林,每一个人都知道大帅今天是何等的震怒。

  李清听到了大火燃烧声音,在草原风的协助下,大火着的很快,不大功夫他就感到脊背上一片灼热。

  想顺着风跑赢山火这没有任何的可能,前面有一个浅浅的泥浆池子,李清一头钻进了池子,等他从池子的另一边钻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已经挂满了淤泥。

  稍微辨别了一下方向,李清决定向闪电河所在的方向突围,事情发生了变化,留在树林子里面绝对会变成烤猪。

  透过茂密的树枝。天色还非常的亮,想要太阳落山,至少需要再等一个时辰,现在是一年中白天最长的时候。这片树林算不得大,绝对支撑不到落日时分。

  噼里啪啦树木燃烧的声音就像是一个索命的无常,逼迫着李清像一只兔子一样的在树林里狂奔。

  随着他一起狂奔的还有无数的丛林生物,一头巨大的野猪一嘴拱翻了一头害事的黄羊,然后巨大的蹄子就无情的踩在黄羊的身上向前突进。在它开好的道路后面,不论是野猪,还是豹子,或者野狼,亦或是一些吃草的野鹿,它们紧紧地跟随在那头野猪的身后狂奔,至于那头被野猪拱翻的黄羊,早就被踩成了肉泥。

  李清自然也随着野猪一起逃命,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是一头毛色斑斓的母豹子。母豹子嘴里还叼着一头小豹子。

  此时,人和野兽相处的极为融洽,逃命的时候谁也顾不上对谁有什么敌意了。

  宋人为了加快树林的燃烧,开始向还没有着火的地方用弩炮投掷火油弹,这就加剧了燃烧的进度,而树林里的野兽变得更加惊惶。

  李清不能让那头愚蠢的野猪把逃命大军带去树林的中心位置,那里虽然现在没有着火,大火很快就会蔓延到那里的。

  如果没了这群野兽,自己根本就没有办法逃过宋人骑兵的追杀,于是这支逃亡队伍就需要一个新的领头人。

  李清越过那头嚎叫不已的野猪。成为了逃亡大军最前面的一头动物,那些被野火吓坏了的野兽想都不想的就跟着李常向闪电河方向狂奔。

  在树林中,李清多年的狩猎本领终于派上了用场,他在树林里钻行的速度奇快无比。只不过这一次不是为了狩猎,而是为了逃命。

  树林外面战马的蹄声雷动,闪电河就在距离树林不远的地方,只要能跑出五十丈远的间隔,就能悄悄地钻进闪电河,这是自己唯一的逃命机会。

  他很想再拖延一点时间。可惜他的那群野兽难友在发现自己已经逃出火海了,一刻都不愿意在树林里停留,怪叫着越过刚才还认为是首领的李清,嚎叫着向草原跑去,如果不是李清闪避的动作快,那头被踩成肉泥的黄羊就是他的下场。

  打头的就是那头彪悍的野猪……

  野猪才逃出树林,就变成了豪猪,它的身体上插满了弩箭,一队身着铁甲的宋军骑兵,冷冷的站在树林边上将那些逃出来的野兽一一的射杀在树林边缘。

  母豹子也死了,她嘴里已经没有那头小豹子的踪影了,为了加快逃命的速度,求生的本能战胜了作为母亲的职责,它丢弃了那头小豹子。

  如今那头小豹子就蜷伏在李清的旁边,“嗷嗷”的张嘴呼唤自己的母亲。

  可能觉得母亲回来的希望不大,小豹子就果断的把身子卧在李清的身边,还吐出舌头舔舐李清的脸。

  身后的火焰就在不远处燃烧,大火燃烧之后抽空了树林中心的空气,造成了负压,于是,树林里就起了莫名的风,空气从四面八方向树林里冲锋,用来补充哪些已经被燃烧殆尽的空气。

  风助火势,火势更高,火焰几乎形成了火龙卷,然后在高空散开,将星星点点的火苗洒向四面八方。

  李清的身上不断有黑色的尘埃落下来,小豹子已经钻进了他身体的下面,绝望的”嗷嗷“叫着,如果它自己的力量能够离开这里,它绝对不会陪着李清在这里被火烧。

  李清的耳朵不断地耸动,马蹄声渐渐地消失了,战马也是动物,对面前的冲天大火也有着发自内心的恐惧,不断地带着马上的骑士向后退,无论骑兵如何控制战马也无济于事。

  李清缓缓地向外爬,身上的淤泥已经被大火烤干了,同时快被烤干的还有他的身体。

  他一只手抓着小豹子的顶瓜皮,很想拗断豹子的脑袋,至少这只小豹子的血能让他稍解一下干渴。

  小豹子”呜呜”的叫着,似乎很高兴,它母亲就是叼着它的顶瓜皮将它从树林深处带到这里来的。

  一颗大树倒了下来,就在李清的身边溅起漫天的火星,熊熊燃烧的树干瞬间就点燃了地上的枯叶。

  李清只好停下想要拗断小豹子脖子的手,加快了向外攀爬的速度。

  一头浑身冒火的野猪凄厉的嚎叫着冲出了树林,跑了没多远就倒在闪电河的沙滩上,这一次它没有受到弩箭的攻击。

  李清窜了起来,甩开脚步大踏步的向闪电河跑,跑出十丈远才有弩箭从远处破空而至,肩背上一麻,这是中箭的感觉,宋军居然奢侈的对自己用上了三棱破甲箭。

  李清顾不上这些,三棱破甲箭根本就不能拔,拔出来死的才快。于是他几乎将体能发挥到了极致快逾奔马!

  弩箭不断地从他身边掠过,有两次弩箭几乎是贴着脸颊飞过去的,还带走了一块脸颊上的肉。

  李清一心只想奔跑,只想一头扎进闪电河的怀抱,只要自己能够游过闪电河,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

  太阳就要落山了,天边的云霞显得格外美丽,身后燃烧的树林更是将河水映照的通红,在脚踏进水里的第一个瞬间,李清就猛地窜了起来,扑向面前的大片水光。

  此时,他的身心都是极度愉悦的,好像并不是为了庆祝自己死里逃生,而是在单纯的庆祝自己可以一头扑进眼前的水里。

  水覆盖了他的身体,他甚至迫不及待的大口喝起水来,当他满心愉悦的准备一头钻进水里,潜泳渡过最艰难的一段距离的时候,他的整颗心都在往下沉他的脑袋钻进了沙子里。

  河水太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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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种谔的伤心

  草原上的很多河流大部分都是季节的河流,当大雨来袭或者气候湿润的时候,草原上到处都是玉带般的小河,美不胜收。

  可是当天气炎热,久旱不雨的时候,大草原上的很多河流就会消失,如果干旱的再严重一点,这些河流就会永远的消失。

  在草原上,或者戈壁上,以小的河流来定位是极其愚蠢的一件事,一场大风沙,或者一场足矣让小河改道的洪水,用来定会的河流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清记得很清楚,自己第一次见到闪电河的时候是在半个月前,当时闪电河的河水水量充沛,为了搭建过河的桥梁,他很是废了一番力气,并且为此损失了两个军卒。

  天晓得,现在的闪电河为何只有齐膝深。

  他茫然的站起来,手里还拎着一头快要淹死的小豹子。

  一支弩箭凶狠的钉进了他的后背,他摇晃了两下,把疑惑的目光转向闪电河的上游,瞅着蜿蜒曲折的河流,他似乎有些明悟了。

  闪电河的河水养育了这片草原,自己当初所在的地方是闪电河的上游,那里是水流湍急的山陵地带,河水】↖劈开大地汹涌向前,再加上雪山融化的雪水汇集进来,水流自然庞大。

  不过,当闪电河来到这片平坦的草原上之后,它就被分成了很多股,每一条小河都叫做闪电河,这名字的由来就是因为这条河的模样像是一道叉子状的闪电。

  李清抬手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怎么会犯这样错误,农夫都清楚只要是叉子就是分叉的。

  一条大河被分成了几十条小河,即便是再大的河流,也会变成潺潺的小溪。

  宋人的铁甲骑兵从四面八方汇集了过来,这一次没有再去伤害他。于是,手里拎着一头“嗷嗷”叫唤的小豹子的李清就显得格外古怪。

  李清的肺部着火一样的痛苦,这让他不得不弯下身子,在秦州受伤的肺部因为他剧烈的活动之后,伤势复发了。

  一柄马槊探了过来,挑起了李清的下巴。马原坐在马上冷冷的看着他道:“机警若此不该是无名小卒,报上名来!”

  李清吐掉嘴里的血水笑道:“你算是捞着了,老子就是泼喜军主将李清。”

  马原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马上又恢复了冷酷,对手下的亲兵道:“捆起来,送交大帅发落。”

  李清被捆绑的很是结实,小豹子就掉在他的脚下,围绕着他的小腿无助的哀鸣。一个军卒已经提起了长矛准备将这只小豹子捅死。

  李清笑道:“别杀他,带我们一起去见种諤吧。”

  军卒抬头看看马原。马原摆手道:“一起带走,这人是西夏军中难得的悍将,该有的体面还要给他。”

  马蹄声声逐渐远去,草原上的大火依旧在燃烧,除非烧无可烧,否则这场大火会一直绵延到天地的尽头。

  种諤坐在帅帐里面,面前就是自己的儿子种建淮,不论是种諤。还是种建淮都重新换了衣衫。只是种諤坐在毡子上,种建淮躺在毡子上。

  帅帐里灯火通明。门口守卫着两位全身甲胄的军卒,听说有那些百战悍卒守卫门口,阴间的无常鬼就不敢进来拘走种建淮的阴魂。

  种諤这时候非常期望有什么无常鬼进来,这样的话,他就能与无常鬼大战一场来确定自己儿子的生死。

  自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种建淮。二儿子种建中,三儿子种建平,其中只有种建淮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其余的两个儿子都是从七弟那里过继过来的孩子……

  子嗣艰难,是种諤心头一块挥之不去的心病。

  如今。种建淮死了,他觉得自己好像也死了一大半,剩下的一小部分如果不是因为有怒火在支撑的话,他早就崩溃了。

  大营中忽然传来一阵欢呼声,种諤将血红的眼珠子盯向门口,马原该是捉到了凶手,马上就会送到自己的军帐里来。

  他等了很久都没有见到马原将凶手送过来,就在他准备亲自去的时候,监军何酬掀开帘子走了进来,坐在种諤的对面,两人只隔着种建淮的尸体。

  “凶手捉到了,原来此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辽国悍将李清!”

  种諤平静无波的瞅着何酬,一言不发。

  何酬舔一下有些发干的嘴唇道:“老夫亲眼看着此人杀害了少将军,恨不能生吞此缭,可是……”

  种諤见何酬停了下来,用嘶哑的嗓音问道:“可是什么?”

  何酬把心一横道:“可惜,为了大军的前途着想,老夫已经派人将李清押送东京了。”

  种諤笑了,指着种建淮的尸体对何酬道:“监军这是在开玩笑?难道我儿还有起死回生之能?”

  何酬沉声道:“人死不能复生,大帅还请节哀,少将军战死在了野狐岭,却不能白白的死去。

  我西军历来不如京西军受重视,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拿得出手的军功。

  京西军这些年来,败军杀将无数,这导致他们日渐骄横,我西军每次只能捡拾一些京西军吃剩下的残羹剩饭果腹何其的不公平也。

  现今,我军活捉了西夏悍将李清,此人在西域纵横无敌,在辽国也是屡次打的辽人丢盔弃甲,算的上是西夏国的第一号悍将。

  如今,新皇登基,天下万事更新,圣宠也是如此,陛下登基开始,将军就活捉了西夏第一悍将李清,这将是献给陛下的最好礼物。

  有了李清充当礼物,陛下一定会龙颜大悦,此次我军擅自改变进攻方向,朝中已经弹劾不断,云峥那里虽然没有消息,我们谁都能想象的到他是多么的愤怒。

  如果云峥联合文彦博,王安石上本参奏我们擅离职守,西军的下场一定不是很妙。

  老夫知道大帅心痛爱子战死,此时此刻,还请大帅节哀,以全军将士的福祉为念,莫要一怒而坏了大事。”

  种諤惨笑一声道:“这么说这个决定得到了军中其余将军的同意?”

  何酬有些尴尬的点点头道:“西军有这样的功绩不易!”

  种諤痛心的道:“老夫刚才坐在这里,最痛悔的就是答应你们的请求,擅自离开弘州北上对付没藏讹庞。

  老夫以及西军的好儿郎们既然能够为了功绩弃云帅的安危于不顾,老夫死掉个把儿子,确实显得微不足道。”

  何酬面红耳赤的大声道:“此举是为了西军,也是为了种帅您,并非是为了何某的一己之私。”

  种諤嘿嘿笑道:“你知道如果你今日面对的是云帅,你会有和下场吗?”

  何酬怒道:“难道他敢诛杀老夫不成?”

  种諤抬头瞅着帐篷顶悠悠的道:“当年老夫因为战马一事去了蜀中,成都府知府张方平正在督率云峥所部剿匪,战事极为惨烈,但是其中出了一件很小的事情,云峥军中的主簿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后来过了很久,有人在一个烂泥潭里发现了一具全身绑着石头的骸骨,仵作比量过身高,觉得骨殖很有可能是那个主簿的……”

  何酬骇然瞅着种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种諤黯然的摇摇头道:“你不用害怕,这种事情老夫做不出来,其实啊,不是做不出来,而是做不到云峥那样水泄不通。

  他有本事用一道军令或者一句话就让他所属的所有部下都忘记主簿是怎么死的,他的部属甚至还会主动用刀子帮着别人去忘记此事。

  老夫做不到啊,这就是老夫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雌伏在云峥面前,心甘情愿的捡拾一点他吃剩下的残羹剩饭而无怨言。

  他这个将军做的实在是过于痛快,老夫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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