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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作者] 【情遗东门——我和一个小姐的故事】第五十章 淫媾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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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厉害好文章很精彩 谢谢分享!期待支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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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兄真是博学多才呀,佩服佩服,受教受教。芳草兄的观点基本都是基于文学作品和日常生活。小弟有些不敢完全相信。无论如何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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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楼 的帖子

有关子宫颈是硬的还是软的,你有机会也可以问问妇产科专家。

但还有一个常识。妇女生孩子时,新生儿是要通过子宫颈才能到
达阴道(这里要称为“产道”)的。如果子宫颈很硬,当然对新生
儿的降生不利。人类生命在进化的过程中自然也就不会进行这样
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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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海风 金币 +6 呵呵 形象 2010-3-3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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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感谢作者的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创作,才使此书一直屹立在SIS文学原创版块,让我们能够享受到这部集情、欲于一身,将凡尘演绎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从开篇至今已有几月,本人也一直在追看中,从刚开篇阿娇的淫荡、放纵,男主人公对她的痴迷、爱恋,让人觉得有些这似乎是个性与悲的故事。但长久读下来,却发现女人的放荡,带给了男主人公无边的艳遇,将悲的一面完全沉浸在了情欲之中!
看过后,不得不想,难道堕落真的那么引人入胜、难以自拔?还是人内心的世界总会有无尽的欲望,让人深深沉迷于其中?
总体来看,此书当时都市H文的经典,淫中有爱,虽有些种马文学的影子,却不脱离男女主人公故事的主线,不烦而不腻!
非常希望能够看到此书完本,在2010年取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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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ngshubao 金币 +27 欢迎参与讨论! 2010-3-2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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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楼 的帖子

难得看到像你这样有一定思想水平的读者给我回复。所以非常的感谢你。

就审美思想而言,我比较欣赏“复合式审美”。即在悲中见喜,又在喜中见悲;
在真中见假,又在假中见真;在善中见恶,又在恶中见善;在美中见丑,又
在丑中见美。这种阴阳交替的、辩证的、复合式的审美,会让读者在阅读的
过程中,在获得身心愉悦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带入自己对事物的思考。
能够做到这一步,才是好作品。因为文学作品是为人而写,由人来读,人是
有思想的动物。若一味地追求肉戏,则不亚于为动物而写,让动物来读了。

所以,书中的“强哥”和“阿娇”,既非男女流氓,也非善良之辈。他们的地位平
常得不能再平常,经历却又传奇得不能再传奇。生活、思想、情感、价值观等
等非常复杂。这就很好。正是我想要的。其他所有人物也均是如此。色情小说
写到这一步,在审美追求上,应该算是上了一个台阶。

希望还能看到你对这部小说的评论。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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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海风 金币 +18 互动 2010-3-30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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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就是你的这双脚呀。三寸金莲,趾甲修剪得这么整齐,红红的甲油与白嫩
的肌肤形成鲜明的对比,真是让人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颇认同作者这一僻好!

在观感方面:许多人对女性通常是「由头看到脚」,纵有一张漂亮的脸蛋,一副标青身材…如果没有配上一爽娇小玲珑、形状俏妙的脚丫…始终称不上完美、至少是美中不足,甚至是一种遗憾!

在触感方面:虽说女性特别吸引异性之处是「乳房」、「阴户」这两处独有的「女征」,可惜这两处对男人之手的反应并不那么灵敏…虽说受到抚摸时也会充血膨涨或分泌液汁,毕竟比不上手、脚的接触那么富具「互动」…

性活动的「前戏」,不外是情话、抚摸、亲吻…
其中情话和亲吻分别属于初阶与进阶,情话绵绵在于联络感情,相濡以沫导致进入状态。
抚摸则是语言与亲吻间最顺滑的过渡…毕竟肢体接触是语言交谈的更进一步。

重视「享受过程」者必然重视「抚摸」这个过程,喜欢抚摸者往往注重「互动」。
握手当然是最明显的互动,可惜「握手」连普通朋友都可以…未必涉及「挑情」。
而「握脚」则大多数在熟友乃至情侣状态了!

文中的「我握住了她的小脚儿,故意抠弄她的脚心,让她痒。」这个举动是男性对女性最有效的挑情高招。
如果女方不悦,则可以狠搔她几下再很有体面的放收而退,因此举不过是略开玩笑。
如果女方不反对,当然理解为鼓励更进一步了…

上面提到许多男人对女性通常是「由头看到脚」,其实我不然!
相反的,我对女性的欣赏通常都是由脚往上看,如果脚已经很难看,就不去留意其身材与脸蛋了…

大概因为长其生活在气候温暖、民俗开放的深圳…养成了这样的「恶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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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ngshubao 金币 +49 认真回复 2010-3-3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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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楼 的帖子

非常感谢你对这部小说中的一些细节进行品鉴。这是最高的阅读与评论方法。大有当年“脂研斋”的风度。

你说:“我对女性的欣赏通常都是由脚往上看,如果脚已经很难看,就不去留意其身材与脸蛋了。”我亦
如此。在岭南地区,由于天气原因,男女出门一般习惯于光脚穿拖鞋,久而久之,阳光、尘埃、汗水等
会将脚变得很脏,给人的感觉是“此人很随便”。反观内地人出门,则要穿戴整齐,一双漂亮的高跟鞋也
遮掩了许多天生的不足,甚至留给路人以无限的遐思。

在第五十二章更新时,为了配合内容,我会随文发几张阿娇穿高跟鞋在公园拍下的“三寸金莲”,供网友
们YY。由于采用了大光圈,特写镜头,我会让网友产生一种想伸手去摸一下她的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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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ngshubao 金币 +10 感谢交流 2010-3-3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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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7楼

岭南阳光无疑是女性肌肤的杀手,例如雀斑就因阳光而现!本来凝脂赛雪与麦色健美总是各有春秋,可惜不同的光敏使得一样的皮肤出现色斑,自然失去应有的艳丽!

南方的蚊虫也是危害女性肌肤的天敌,好好的柔肌白玉,往往因蚊虐虫毒而留下令人遗憾的瑕疵!

不过都市里早出晚归的作息方式多少避免了阳光暴晒的机会,高层楼阁里空调房也起了闪避了部份蚊叮虫咬…不过这还得归结于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

只是生活在南方城市,男人的「眼福」应该会比较多吧!呵呵!

提到内地女人出门穿戴整齐,一双漂亮的高跟鞋也遮掩了许多天生的不足,甚至留给路人以无限的遐思…我本人则没有「丝袜凉拖」的情结…更喜欢的还是裸腿光脚丫!
虽说凉鞋的设计往往可以为肉足增添线条美,然则吾亦视而不见,直情「透过现象看本质」!

反正俺并不贪眼、宁缺不滥…有机会偶然一瞥,已然心满意足!

引用:「由于采用了大光圈,特写镜头,我会让网友产生一种想伸手去摸一下她的脚的感觉。」

呵呵!相信「强哥」的摄影技巧,期待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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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海风 金币 +16 深圳,确实是女人的天堂! 2010-3-31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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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越来越精彩了,让人欲罢不能。可以看出作者是用心在写作,远非大多数这类题材的作品可比。许多情节都很真实,让读者的心弦也随着人物共鸣,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以前有一章说《路易兄弟》(Brother Louie)是《美国往事》的主题曲,我特意查了一下,其实不是,《路易兄弟》的MTV用了《美国往事》中的镜头,但那时中国录象机少,许多人没看过《美国往事》,结果以讹传讹,就把两个经典混一起了。作者可以核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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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海风 金币 +10 认真回复 2010-3-3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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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楼 的帖子

非常感激你对《路易兄弟》一曲出处的指正。我在得到你的意见后,特意从土豆网上看了一遍《美国往事》电影,
又在网上查了一下《路易兄弟》的介绍,有一个答案这样说:
《路易兄弟》(Brother Louie,又译作《兄弟情》)是1986年风靡世界的著名舞曲,演唱者是著名的Modern
Talking(摩登语录合唱团)。1987年,广东音像出版社发行的《87’狂热》迪斯科专辑磁带中,收录有重新填
词配器、由广东歌手邓洁仪演唱的国語版,這就是著名的《路灯下的小姑娘》。香港方面亦有重新填词配器、
由香港歌手林姗姗演唱的粤語版,即《连锁反应》。

所以,我要再次真诚地向你表示感谢,并对我的疏忽表示道歉。你的这种严谨、认真的精神,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应
该尊重的。小说中的相关文字,我会在全书完稿后,在做前后统筹修改时,重新进行处理。谢谢!

[ 本帖最后由 hx168ok 于 2010-3-31 2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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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海风 金币 +15 认真回复 2010-4-1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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