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lehaowan 发表于 2011-2-19 12:52   全显示 1楼
刚看了十分之一,就被老大的文笔所惊叹了!如此妙笔,即便靠码字吃饭也能丰衣足食了。夜总会我也去过,可根本无法描写得如此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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